零担货物的办理内容包括受理托运、检货司磅、验收入库、开票收费、配运装车、卸车保管、提货交付。 军担货物托运受理应具备:
1.托运受理的方法
(1)站点受理,即由货主送货到站、到站办理托运手续;
(2)上门受理,即由车站指派业务人员到托运单位办理托运手续;
(3)预约受理,即与货主约定日期送货到站或上门提取货物。
2.托运单的填写与审核
公路零担货物托运单一式两份,一份由起运站存查,另一份则于开票后随货同行。凡货物到站在零担班车运输路线范围内的,则称为直线零担,可填写“零担货物托运单”。如需要通过中转换装的,称联运零担,可填写“联运货物托运单”。填写托运单时应注意:
(1)填写的内容齐全、完整、准确,并注明提货方式;
(2)填写的货物名称应该用常见的、通俗易懂的名称,不可用代号、字母代替;
(3)如有特殊事项在发货人事栏内记载外,还必需向受理人员作书面说明.
托运单在审核时则应注意:
(1)检查并核对托运单内容有无涂改,对涂改不清的则要求重新填写;
(2)审核到站与收贷人地址是否相符,以免误运;
(3)对货物的品名、属性应进行鉴别,避免造成货运事故;
(4)对同一批货物且多种包装的应认真核对,以免错提错交;
(5)对托运人在声明栏内填写的内容应特别予以注意,如要求的内容无法办理则应予说明。 |